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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000万元!辽宁省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的招标公告

所在地区:辽宁省所属行业: 节能环保 招标需求:政府招标

2021-11-01 23:21:49浏览数:599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D2021-027

项目名称: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

预算金额:39148552.05元(含中介机构审核费用51500.00元)

最高限价:39,097,052.05元

采购需求:凤城市城区街道、小区、水域清扫保洁总面积为  2457562.66  平方米,2.2  米以下立面设施保洁以及相关卫生设施清扫保洁;城区日产  330  吨垃圾收集运输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基本合同周期为3年。若运营期每年考核全部合格,如投标人通过下一合同周期资格评审,方可参与下一合同周期的投标。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策的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营业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城市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等服务范围(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为准,未办理“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 符合以上条件的供应商,已加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且不得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5日,每天8: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份。

五、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表”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谢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的;

4.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下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lnjjzbzx@163.com)后致电0415-3362199进行报名确认。凤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城市建成区)-采购文件领取——采购文件下载确认,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领取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发送至邮箱,开标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不接受未按上述要求向指定电子邮箱发送具体信息的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凤城市凤凰大街11号

联系方式:0415-8207183

联系人:文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东港市桥南人民大街68-21-1仁达华府西门边

联系方式:0415-3362199

邮箱地址:lnjjzbzx@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丹东振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分公司

账号:21050166450309001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丽

电 话:0415-336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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