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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加速--政策展望
  • 作者:全国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创新平台
  • 发布时间:2020-06-27 20: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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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持续发力,尤其是资源配置、计划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重大改革措施的出台,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局面的兴起,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速度在加快。2015年,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增至453家,技术(产权)交易机构30家。技术交易总额达到9835亿元,同比增加约14.7%。


国务院2016年2月印发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若干规定》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操作措施,强调要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企业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规定》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当建立健全技术转移工作体系和机制,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审批或者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4月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作出部署。“十三五”期间,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着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建成。“十三五”期间主要指标:建设100个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众创空间,建成若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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