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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邀您提意见
  • 作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发布时间:2020-11-17 01:2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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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11月3日消息,为加强绿色建筑管理,转变绿色建筑标识管理模式,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起草了《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后,发现获得标识项目存在以下任一问题应撤销绿色建筑标识,并收回标牌和证书:(一)整改期限内未完成整改;(二)伪造技术资料和数据获得绿色建筑标识;(三)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四)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监督检查。

全文如下:

监 制:肖正华 主 编:程小红 责 编:高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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