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推进节能低碳和循环经济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2015—2022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7号)要求,为加快推进本市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约束规范作用,结合本市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工作进展,我们制定了2021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工作重点方向
(三)为进一步促进本市资源的循环高效利用,加快推进塑料污染治理、粮食节约减损等工作,开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规范》《餐饮外卖、商超领域限塑行业领跑者体系建设指南》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以及《可降解塑料制品使用标识规范》等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二、组织实施
2021年度节能和循环经济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中,已完成立项的地方标准,相关单位应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其他地方标准相关单位应于11月30日前向市市场监管局提出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各项团体标准应于9月30日前启动制定工作。
三、经费管理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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