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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成功通过国家验收
  • 作者:陕西法治网
  • 发布时间:2020-12-28 23: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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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2月28日印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结果的通知》(林湿发〔2020〕119号)文件批复精神,我县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顺利通过评估验收,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正式步入国家级湿地公园行列,至此富平再获一张“国字号”名片。

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于2014年12月经原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建设,规划总面积1740公顷,湿地面积883.7公顷,建设期限为5年。湿地率50.8%。按照《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宣教展示区、合理利用区和管理服务区五个功能区。试点建设工作批准后,我县立即将湿地公园建设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严格按照《陕西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和《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的要求,坚持“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精心谋划、强力推进,经过5年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完成了试点建设目标任务。

11月28日至29日专家组对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评估验收。按照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开展的建设管理情况以及专家组湿地验收评估意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定,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验收。

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不仅表明我县的湿地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更是湿地公园建设的新起点。我县将继续按照“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完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湿地科普宣教、科研监测,提升湿地公园生态旅游价值,努力将富平石川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成为具有示范作用的湿地文化展示平台。

(通讯员:强新艺)

作者/来源:富平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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