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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升级需要平台赋能——论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独特道路
  • 作者:综合开发研究院
  • 发布时间:2021-04-08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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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什么农业产业升级需要平台赋能——兼论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独特道路

文/隋福民,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现代经济史研究室副主任

当下,学界很多人都在思考中国农业产业的升级问题,并且以此推动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以及乡村振兴。然而,对于如何升级、升级什么,看法各异。我们认为,中国农业产业升级的唯一路径是将平台嵌入到农业产业链中,通过平台赋能引领要素聚集和产业升级,升级的主要方法是通过平台改造现有的流通模式以及生产经营模式,从而让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广大的小农户)可以获得更加稳定可靠的利润,让消费者能够获得价廉质优的农产品,从而使中国农业发展走进新时代。

一、为什么要通过平台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赋能

赋能是一个网红词汇,但实际上赋能的举措历史上早已有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际上就是赋能的表现。国家通过这种制度变迁,让小农户身上的制度束缚消失不见,一方面获得了土地种植的自由决策权,另一方面也能获得收益权,在“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余的都是自己的”利益分配机制下,小农户在有限的土地上投入了比在生产队时多得多的劳动,结果就是农产品连续增产,让束缚中国经济发展多年的粮食问题一举得到解决,不仅如此,农户还开启了自主创业的过程。中国自古就有兼业传统,在已经足够照料好自己土地后,农户选择了创办村办镇办企业或者去这些企业里务工,而乡镇企业的崛起又为国有企业改革铺平了道路。这就是党中央为中国小农户赋能的结果。

当然,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我们今天对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赋能内容及方法与历史上的已经不同了,因为条件变了。以农业产业为例,我们今天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让这些农户开足马力进行生产的问题,中国的很多农产品产量都是世界第一了,人均产量也足以保障所有国民免受饥饿之苦。当下的问题是升级,是农产品质量得以提升且老百姓普遍都能消费得起的问题。因此,我们就不能赋能小农户让其单纯地增加产量,而是要赋能他们在保障产量的同时有意愿提高品质。

平台也是网红词汇,但平台的快速发展也让人们感受到了它的力量。学界已有很多学者在研究平台经济。实业界更是把平台的概念落地生根,切实打造出很多平台,如中国的阿里巴巴、腾讯、京东、拼多多、美团、海尔等都是平台企业,美国的亚马逊、谷歌、脸书也都是这种类型的企业。在企业市值全球排名中,平台企业已然位于佼佼者之列。平台企业为什么能发展到如此规模呢?平台是什么?能做什么呢?

我们从传统企业开始讨论这件事情。我们知道,认识传统企业的价值可以有两个角度:一个是分工的角度。工业社会讲求的是一种分工经济(与农业社会的分工含义不同),按照亚当·斯密的说法,分工可以提高效率。其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只有在分工的基础上方才可能。为了追求效率,社会的分工不断深化。分工和效率会形成一个正反馈。Young(杨格)深化了斯密的认识,阐述了分工会进一步导致分工的道路。在Young看来,分工和专业化之所以会提高生产率,是因为劳动分工通过“迂回生产方法”实现了规模收益递增;反过来,规模收益递增又降低了生产的单位成本,并使得给定的家庭收入购买力上升,从而扩大了市场规模,这又会导致分工的进一步深化,即分工具有一种自我强化的机制。我们今天的世界之所以能有这么多的产品,这么丰富的生活,都在于分工的不断深化。每一个分工都对应着一个企业或者企业中的一个环节。企业是分工的承载者。分工可以提高效率,然而,与此同时,我们的这个世界也会出现这样一类问题,即知识和信息不对称的加深。由于信息和知识的不对称,分工深化必然同时加大分工主体之间合作的困难。

另一个是交易成本的角度。不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企业都是有边界的,企业边界的决定是管理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相比较的结果。如果管理成本大于市场交易成本,那么,企业就要缩小自己的规模;如果管理成本小于市场交易成本,那么企业规模还可以扩大。总之,企业的边界定格于交易成本等于管理成本的那一刻。市场的规则是主体之间的平等交易,企业内部的规则是科层制,即上级管理下级,下级服从上级。实际上,上述两个角度也是一致的,即都是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信息不对称是前互联网时代一个惯常现象。由于有信息不对称,我们在一边享用分工的好处时,另一边也希望信息不对称不再成为我们的束缚。互联网上的平台正是通过满足人们的这一愿望应运而生。

虽然说平台是新生事物,但也不是没有历史基础。古代集市实际上就是一种双边平台。在这个平台,有买者也有卖者。在集市里,产品的价格发现和交易是同时完成的。由于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的存在,实际上集市都具有区域性。一般而言,是集市网络让产品和信息不断上下流动。但互联网尤其是移动互联网让信息交流的成本大为降低,人们不需要见面就可以进行交易。这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无论是对卖家而言,还是对买家而言,都是如此。而且,由于不受时空限制,市场规模可以变得非常大,这也带来了分工的极致深化,因为在一个庞大的市场上,理论上可以说任何一个个性化的需求都能找到供给,而任何一个供给者都很容易通过规模经济来降低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还有一种通过一个市场完成自己所有购买的内在冲动,因为这样可以让自己的交易成本最小。而对于供给者而言,也有链接多个市场的需要。这样,整合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和供给者个性化供给的一种组织机制应运而生,这就是平台。平台的盈利模式已经完全不同于传统的企业,传统的企业是购买原材料生产产品,主要是生产端,而平台则有独特的定价模式和盈利模式,主要解决的是流通端的问题。极致分工还会导致不同产业之间的融合。因为在“分工促进分工”的机制下,分工一定会细碎化,从而产生一种新的创新维度,即跨界整合。没有互联网时,由于信息不对称,跨界的难度大,而有了互联网之后,跨界整合变得容易。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有分工,多样化的产品使得消费者愿意借助于某一个节点、某一个通道来完成对所有产品的发现,而作为供给者也愿意通过这样一个通道来让所有的消费者能够认识到自己。如果有企业想通过成为节点或者管道而获利,其就具有从整个经济中独立出来而成为专业化平台的激励。于是平台就诞生了,而且“赢者通吃”。

平台这样一个性质,对于农业产业升级也非常重要。通过平台可以重构中国农产品的流通方式和生产经营方法,可以解决目前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所面临的挑战。

二、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所面临的挑战

(一)农产品问题

普通农产品供给较多,价格低廉,超过市场容量时容易浪费能源和资源,而优质的农产品则供给不足,有限的供给只能满足高端消费群体的需求,因为生产成本高昂。普通消费者也难以承担优质农产品(如有机农产品或绿色农产品)的高价格。农产品生产面临结构性调整问题。另外,由于优质农产品与普通农产品在外观上难以区分,因此,在没有第三方认证背书的条件下,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感觉来选择农产品,追求的是价格低廉同时外观较好。而作为生产者来说,由于优质农产品得到了价格上的补偿,因此,效益的不确定性增强。在外在消费市场不足的情况下,生产者不会主动选择生产优质农产品,其效益可能不比生产普通农产品更有保障。因此,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形成了一个均衡共识,即生产者生产普通农产品,通过增加产量来提高收益。而在消费者端,则乐于消费普通农产品,因为食用普通农产品的弊端具有长周期性,且成本较低。农产品需求升级也面临着“囚徒困境”式的障碍。好的农产品生产不出来或者说生产出来之后也逐渐被普通农产品挤出了市场,则让农业生产陷入“柠檬市场”的泥潭,即“劣币驱逐了良币”。农业的不平衡、不充分发展满足不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满足不了全体国民消费升级的需要。

(二)农业对环境的影响问题

随着农产品产量的不断增加,农业对环境污染的问题也日渐严重。我们不能说中国的环境污染主要是农业带来的,但农业造成的污染也是不容忽视的。尤其是农业种植过程中对土地的污染和水的污染。中国农地重金属超标问题是比较严重的。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约有2000万公顷(3亿亩)的耕地不同程度地受到镉、砷、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约占耕地总面积的1/6。环境能不能先污染后治理?欧美等先行工业化国家走的是一条这样的路,并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总结成库兹涅茨倒U型曲线,但先污染后治理模式的周期性对于不同代际的人是不公平的。我们不能把污染和治理污染的责任留给未来的人。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我们“绝不能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农业在环境改善和治理上也能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且也应该担当这样的角色。事实上,我们的环境已经污染得很严重了,需要边发展边治理我们所赖以生存的环境了,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无力感”问题

这实际上也是最重要的问题,但恰恰是被学界和政界很多人所忽略的问题。至20世纪90年代末,中国的农产品已经由买难转变为卖难,即由原来的短缺经济转变为过剩经济,这就造成了中国农产品价格的不稳定。由于普通的农户家庭掌握的信息有限,因此完全采取一种“跟随”和“赌博”的战略,“跟随”意味着别人种什么我就种什么,“赌博”则意味着“撞大运”种植。这些战略更加加剧了农产品的价格波动。农户不能掌握有效信息,尤其是农产品需求信息,因此,也不敢进行差异化的种植和优质农产品的生产。与此同时,要素投入的边际效应递减,使得农业自身的“内卷化”和“过密化”发生。小农户也想有所突破,但资金缺乏,技术价格昂贵,使得他们不知道该如何进行更好的资源配置。从历史上看,中国农户一直不缺乏经济理性,他们有能力在可控的范围内合理安排资金和劳动力。但是,中小企业存在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在农户身上体现得更为明显。商业资金由于征信体系缺乏不会下沉到农村,而其他资金数量则寥寥无几。实际上,除了小农户之外,一些农业种植大户和合作社以及龙头企业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对于普通农户家庭来说,离开农村从事非农就业给他们带来了额外的收入,也使得他们尽管农产品效益低下,但家庭收入还能稳步增长。农业由于其相对价值低下,正在沦为“副业”,也得不到农业经营主体的重视。在现有的生产模式下,大多数农业经营主体似乎也找不到改变的方法,对于农业生产的“无力感”越来越强。这也对农业生产经营产生了不利影响。

农产品问题以及农业对环境的影响问题,核心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广大的小农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着“无力感”。因为农产品是他们生产的,农业与环境的关系也是由他们来“落实”的,他们也想改变,也想生产出好的产品,也想拥有好的环境,但是由于他们这么做得不到正向的激励,即好产品可能让自己的生产经营更加窘迫,他们只得在一条他们也不愿意走的轨道上前进。这实际上是我们的制度体系没有给他们“赋能”,而且还有可能是在“忽视”和“剥夺”他们。

三、不能再用工业化思维来理解和指导农业

我们说“忽视”和“剥夺”,很多人会觉得很冤。因为政府在财政上不断加大投入,每年的一号文件也在谈农业和农村,但如果我们不把今天农业的成绩主要归结为农户家庭为了提高自己收入的辛勤劳作,而是政府的精心谋划,则容易让我们走在错误的道路上。确实,党和政府关心农民和农业,也做了很多事情,但这些事情实际上都是“赋能”,即帮助广大农户,让他们“有方向”“有力量”。

我们知道,在经济发展理论或者说发展经济学的视野里,农业是作为支持工业的一部分而谈的。因为发展经济学主要关心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怎样完成工业化,或者说现代化。工业化体系的建立和发展需要农业作为支撑,尤其是那些没有外援的国家。农业一方面可以给工业提供原材料,还可以出口创汇换来支撑工业化发展的资金或者说资本,没有资金是难以购买国外的先进设备和技术的;另外,农业还可以提供产业劳动力,没有劳动这一要素的参与,工业也是发展不起来的。基于这种认识,张培刚总结出农业的五大贡献,即食粮、原料、劳动力、市场、资金(包括外汇)五个方面的贡献。这与西蒙·库兹涅茨(Simon Kuznets)的看法相一致。库氏认为,农业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贡献”主要有:产品(包括粮食和原料)、市场、要素的贡献(包括剩余资本和剩余劳动力),以及国内农业通过出口农产品而获取收入的贡献。

与工业一样,我们习惯上关心农业生产效率,把效率放置在第一位,习惯于用工业化的思维来审视农业,认为农业在工业化的大潮中也能够自然而然地发展。马克思的理论实际上讲出了这样一个道理。农业的命运是大农场或者说是农业资本主义,所需的机器多、工人少,农民群体分化成有产者和无产者,大多数都是无产者,然后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也称为无产阶级。发展经济学家的看法类似,农业存在于剩余劳动力,或者说是零值劳动力。这些人转移到城市,成为产业工人,他们工资要求低,工厂的成本就相对低,因此,产品有竞争力,从而市场占有率就高,工业也能发展。与之相随的是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于是农村的劳动力继续进城,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从而农民的收入也能提高。这一过程的终点是农业的边际产出与进入城市的工资水平大致相当,这时候劳动力的迁移过程就停止了。城乡二元结构从而也发生了变化。刘易斯的发展理论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逻辑过程。农业由于劳动生产率提高了,生产效率自然而然也就提高了。农业发展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此。发展经济学家,包括一般的经济学家看农业主要就是从效率视角来审视。

在这样的思维指导下,我们容易把工业发展中的一些概念拿到农村农业中来。比如,我们会经常提及规模经济,我们提倡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时,实际上潜意识中我们都相信,农业的发展应该走专业化、规模化的道路。然而,理论和实践都证明,从微观层面上看,专业化、规模化是有极限的。正如前文所述,分工不能无限发展,因为有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实践上看,农业有其特殊性,分工不能完全像工业那样,这个产业的发展也与工业不同。比如,斯密就讲过,“农业由于它的性质,不能有像制造业那样细密的分工,各种工作,不能像制造业那样判然分立”“农业上种种劳动,随季节推移而巡回,要指定一个人只从事一种劳动,事实上绝不可能。所以,农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总跟不上制造业上劳动生产力的增进的主要原因,也许就是农业不能采用完全的分工制度”。张培刚也认识到农业的特殊性。他认为农业实际上是一种“生长”(Growing)产业,种植业和养殖业都是如此,这让农业生产与“加工”(Processing)或“制造”(Manufacturing)大不相同。农业会受自然规律或生物学规律的制约,工业则不大会。因此,农业生产的增长速度与工业不可比。另外,就是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要远比工业品低。人们收入增加时,会购买和享用更多的工业产品和劳务,而对于食粮以及其他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产品,则不会大幅度购买。这也是农产品的特点决定的。这些认识有助于扭转当下在农业政策中过分强调做大做强做成专业化大户的趋势。

相反,农学研究者的一些看法倒是值得我们借鉴。比如,研究农学和农史的学者一般会把农业置于研究的中心地位。他们会强调农业的特殊性,而且习惯于从历史、文化等角度去研究农业甚至是农村问题。在他们的视野里,农业生产效率也是重要的,但提高生产效率的方法有多种,不单单是通过土地的规模集中、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来提高效率。他们认为传统的农业有很多提高生产效率的好的方法,如通过间作等方法来提高单位面积上的产品种类和产量以及由此带来的产值增加。古代也有循环农业或者说是生态农业,如流行于珠三角地区的桑基鱼塘模式,中国西南等很多地区流行的鸭稻共生模式。威斯康星大学的农业物理学教授富兰克林·H·金(F.H.King)在20世纪初期来到中国以及日本、朝鲜等地区,就观察和研究东亚是如何解决人多地少的这一农业约束问题,研究发现,这里有很多技术使得农业具有高产和可持续性的特点。中国农业兴盛不衰的关键在于中国农民的勤劳、智慧和节俭,在于他们善于利用时间和空间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地力长久不竭是因为这里的人们懂得用人畜粪便和农场废弃物堆积沤制成的肥料来持续养地,从而让农业具有可持续性,有点类似现在的有机农业和循环农业。

四、通过平台给小农户赋能:中国农业产业升级之道

中国的农业生产主体主要还是小农户,这是一个必须面对的现实,也反映了中国的资源禀赋条件对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道路的约束。而且,历史和现实也已经证明包括广大小农户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都具有理性决策能力,但并不是说政府就无事可做了。因为,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基础设施,需要一定的科技投入,需要质优价廉的要素投入,需要信息传递和沟通。这些都是政府可以有所作为的地方。

我们认为,“互联网+”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新方向、新趋势,也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供了新路径、新方法。目前,党和政府也已经认识到了“互联网+”对于产业升级的重要性,尤其是对于农业来说。因此,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指出,“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

“互联网+”落地农业的最好方式,就是利用平台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小农户等赋能。平台经济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是新业态、新模式,生产力的新的组织方式,是我们新时代经济发展的新动能。

平台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就是双边网络效应,即一边使用者的行为取决于另一边使用者的数量。如滴滴打车平台,司机是否愿意加入平台取决于平台上乘客的数量,而乘客是否愿意加入平台取决于平台上司机的数量。因此,平台初期需要通过定价模式来吸引用户,从而跨过集聚效应的门槛。一旦集聚效应发生,平台则会改变原有的商业模式。对于农业也是如此。原来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是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广大小农户是生产者,产品卖给中间商,由中间商借助于市场层层传递到消费者那里,农户和消费者信息是不对称的。要素的供给者,如种子商、化肥、农药店,他们在村镇上有门面,农户自行来购买,信息交流的成本也非常高。平台可以大大降低信息沟通的成本,而且,通过一些制度设计,平台很快就能把小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的要素供给者以及消费者等集聚在一起。小农户可以在平台上获得要素的信息、产品的信息、消费者的信息,可以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沟通,从而可以让中间商线下获得的巨大差价大大降低。农户还可以在平台上选择自己合意的性价比较高的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以及各种科技服务等。消费者借助于平台,可以与供给者直接沟通,可以提高对农户和农产品的信任。平台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因此,其边际成本非常之低以至于理论上可以容纳中国的所有农业生产经营者。平台集聚效应的好处就是改造了原有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作为生产者的广大农户不再受制于中间商,可以把农产品的大部分利润回流到自己手里,同时,由于要素供给者众多,科技服务者众多,生产者还可以获得质优价廉的要素和服务,从而提高自己的利润,而对于消费者而言,由于没有中间商的加价也可以获得便宜且相对优质的农产品。因为消费者通过平台可以了解和监督农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消费者甚至可以先行付费给生产者,从而保障了农产品价格的稳定。要素供给者也愿意加入进来,因为在这个平台上,他们可以面对众多农户,从而形成规模效应。这样,这个平台就扩展为三边甚至多边。总之,借助平台,农户从某种意义上说可以解决过去经常所言的小农户和大市场的问题。过去我们主张建设合作社,实际上也是解决这一问题。在新时代,我们仍然可以推动合作社的建设,但一定需要嫁接在平台上,我们的思路和方法可以不同于日本、韩国等国的经验,可以打造他们的升级版。

这个升级版对于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来说尤其有意义。很多人认为,中国小农户的命运最终与欧美等国的资本主义发展方式相似,也是传统马克思主义者所强调的那样,即成为城市的产业工人或者农村的农业雇佣工人,但实际上,这不符合中国的资源禀赋条件,也不符合中国的历史传统。我们不认为公司化或者企业化是农业生产经营的唯一命运,事实上,尽管全球有很多的农业大企业和大公司,但是小农户的生产也顽强地存在着。而且,世界也出现了再小农化的趋势,完全不是“农民的终结”。这种趋势即便是在规模经济非常发达的欧美也是存在的。小农户不是不可以进行标准化的生产,小农户不是不可以通过品牌来发展自己,关键是如何组织。我们认为,平台经济的发展为中国农业农村的现代化道路和城乡融合、乡村振兴提供了一个新条件和新契机。只要我们用平台思维、互联网思维来重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我们在农业上就可以实现世界上的“弯道超车”。

当然,我们也希望平台的建设者是国有企业。农业关乎国计民生,工业再发达,如果没有农业,也失去了意义。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来说,农业的自主性是必须的,我们必须发展自己的完整产业链,从种子到肥料,从生物技术到机械技术,我们都应该掌控,这样才能把“饭碗端在自己手里”。平台具有要素聚集的作用,可以完成产业升级,这里一个很重要的依托就是农业大数据。大数据就是未来的重要资源,需要掌握在中国人自己的手里,最好还是在国家的手里。国有企业履行这一职能较为合适。农业生产经营升级不仅是生产方式的升级,而且还是销售渠道的改进,控制农产品流通渠道也很重要,这其中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国有企业也适应做这样的事情。

我们说平台具有去中间化的作用。去中间化的目的就是通过减少信息不对称,改善物流,让消费者和生产者的收益增大,即生产端能够获得高利润,消费端能够获得好产品。然而,落地这一模式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去中间化”打破、重组了既有产业链,进而连接两个或更多特定群体,为他们提供互动机制,满足所有群体需求。最重要的是,去中间化在重新整合各方资源后,打造了一个能激励多方群体互动、成长潜能强大的“良性生态圈”,即新型盈利模式。然而,要做成这样一件事情并不是很容易的。首先,既需要做线下工作,也需要做线上工作;其次,双边用户还要达到一定的“临界点”,聚集才容易发生,只有聚集发生,产业升级才有希望。这一切工作都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也包括一些政策支持。国有企业在这方面也是政府可靠的助手。

我们认为,政府需要转换思维,尤其是在目前的网络条件下。过去,我们政府给农户赋能,建一个市场都算是,但现在条件不同了。中国农业和农村已经不是改革开放时的农业和农村了,很多省份都是“村村通”和“户户通”了,农村的各级市场也已经很完善了,并且组成了一个市场体系。不需要再建立大量的批发市场了。实际上,我们也不需要建立大量的示范园区和高科技产业园了。中国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已经不那么封闭,在移动互联网非常发达的今天,农户都可以在网络上直接看到以色列和荷兰的农业“植物工厂”,并且能够学习他们的技术。政府有限的资金干什么?应该让国有平台企业为更加需要“赋能”的生产者“赋能”。

(一)赋“标准化”之能

“标准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之一。我们曾经认为,农户很难从事“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实际上,小农户完全可以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当然,小农户独自实现标准化生产是不可能的,也是不符合农业生产发展的客观规律的,从管理学上看也是不可行的,全国有2亿多的小农户,没有谁可以建立起直接掌握小农户标准化生产的能力。但我们可以通过合作社的方式来实现一定规模下的标准化生产组织。让小农户只负责农产品生产,由合作社统一承接生产计划,组织合作社内部的日常生产管理就好了。但合作社还不可能直接对接市场,因此在合作社上层应该还需要一个负责整体运营的平台,来协调统一的标准化农产品生产与运营,如解决合作社生产的销售渠道问题、资金结算问题等服务。这个事情平台就可以完成。

(二)赋“金融”之能

平台可以给小农户赋很多“能”,比如,信息的传递,从而让小农户可以方便地知道市场信息以及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社会化的技术服务;与物流企业的对接;更好地与种植协会、专业合作社沟通等。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金融之能。因为目前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缺乏资金的现象比比皆是,而且,与金融对接的体制机制也不畅通。商业银行不愿意下沉到农村,农户资产有限,不动产抵押贷款难以实施,与此同时,信用贷款由于征信体系的不完善也不易实施。事实上,因个体需求分散且成本高、信息不对称、征信不足以及担保抵押不足等因素,让小农户很难从传统金融机构获得金融服务。因此,与中小企业相比,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小农户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更加突出,从而也制约了我国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发展进程。

(三)赋“综合服务”能和“生态圈”能

农业产业升级是必须的、重要的,但必须要有一个机制。根据机制设计理论,好的机制必须是激励相容的。哈维茨(Hurwiez)在机制设计理论中说明了“激励相容”的含义,即我们可以创造一种制度安排,让行为人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能实现集体价值的最大化。在市场经济中,每个理性经济人都会是自利的,我们不能指望用道德来约束他。只要他的自利与集体利益是一致的,那么这种制度安排就是“激励相容”的。现代经济学理论与实践表明,贯彻“激励相容”原则,能够有效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冲突,能够让个人与集体的目标函数实现一致化。农业产业升级中的相关主体也必须在一个激励相容的框架下,包括小农户。小农户在成为生产经营主体的同时,必须同时成为获益主体,否则,就不要激励相容机制。通过平台赋“综合服务”之能,让小农户配置资源的能力大大加强。小农户可以通过市场获得更高的利润,与此同时,平台企业也可以发展。而且,在未来的竞争中,不仅仅是农业,其他产业也是如此,竞争已经不是单个企业的竞争,而是以平台为核心的产业“生态圈”的竞争。平台通过赋“生态圈”之能,可以让中国的农业产业更具有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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