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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关于《建议》中生态环境保护的解读
  • 作者:综合开发研究院
  • 发布时间:2020-11-11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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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刘宇 博士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银湖新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非凡“十三五”即将收官,壮阔“十四五”即将启航。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给未来中国5年乃至15年的经济社会各领域发展作出了全方位的部署并提出推动绿色发展。

一、《建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论述,更加强调了底线思维,丰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内涵

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开启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建议》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提出了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其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是推进绿色发展的指引理念,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总的要求。

在《建议》中,一个比较新的提法就是要“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进一步突出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坚持底线思维,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只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确保自然生态的安全,我们的现代化才有基本的保障,我们的发展才能更加持续。在底线思维的基础上,《建议》进一步提出了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面绿色转型。因此,可以说坚持生态安全底线是基本要求,推动全面绿色转型、实现更高水平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更高要求,也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内涵。

《建议》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建设、污染治理、资源利用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要求,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工作重点。这些系统的要求,也充分表明了我国将更加重视绿色发展,生态环保的要求将成为越来越严格的刚性约束。

其中,应对气候变化、推动低碳发展是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涉及到上述三个方面。结合9月份我国提出的“3060”目标,即我国要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建议》里面多处提到了减少碳排放、应对气候变化、碳交易、气候变暖等相关内容,也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达到碳排放峰值并制定二〇三〇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

二、粤港澳共建绿色大湾区大有可为

粤港澳大湾区是国家重要的战略区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起引领作用的先行区,打造成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典范,是大湾区绿色发展的重要目标,在十四五推动绿色发展中,大湾区大有可为。

《建议》提出的一系列目标和工作重点,港澳地区可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广东一起共同建设优质生活圈和绿色与高质量发展典范。

例如,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绿色金融、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减少碳排放等领域,大湾区已经开展了多层次的合作,未来五年乃至更久的时间,香港可以充分利用活跃的资本市场、丰富的国际合作经验,推动更多资金和技术进入绿色技术、绿色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与澳门、广东一起共建绿色大湾区,完善大湾区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技术市场,让绿色技术、绿色能源、绿色建筑、低碳城市更加普及,更具优势。

在改善环境质量和污染治理方面,建设优质生活圈是大湾区的共同目标,大气环境、水环境可能是特别重要的领域。推动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黑臭水体的共同治理等涉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环境污染治理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只有在污染防治的监控网络、源头控制体系、治理技术共享体系、信息交流互促机制、监督保障等方方面面形成一套共建共治共享的大网,才能够让大湾区的居民每天都享有高质量的空气、水、生态环境。

除了污染防控网络之外,市场化的合作机制也应该是一个可以重点拓展的方向。在面对共同的环境治理与绿色发展问题,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在大湾区内率先实现一体化的市场化交易,探索共建跨界污染治理的共同市场,为全国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提供市场化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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