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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力推绿色金融 提醒关注气候变化与转型风险
  • 作者:全国绿色产业与绿色金融创新平台
  • 发布时间:2021-02-09 2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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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央行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其中用一个专栏的篇幅,为绿色金融配合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画出路线图。以下为全文:

  2020 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 75 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 2020 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人民银行将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做好绿色金融顶层设计和规划,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三大功能,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

  一、发挥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

  绿色金融是指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 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 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的金融服务。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绿色金融 发展应进一步聚焦碳减排,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做好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管 理,并在碳中和约束条件下促进碳价格发现,引导金融体系向绿色低碳领域配置 更多资源。

  一是充分发挥资源配置作用。目前,我国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较高。要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需逐步下降, 因此应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000591,股吧)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 域需节能减排,同时还要进一步支持碳捕捉、碳存储等技术的发展。为促使绿色 金融发展聚焦绿色低碳领域,应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多种政策措施,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清洁能源、绿色转型、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

  二是做好气候变化相关的风险管理。未来碳排放约束将明显增强,高碳行业的转型风险上升。气候变化带来的自然灾害频发,也会对多个领域造成冲击。应通过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环境和气候风险分析等手段,增强金融体系管理转型风险和气候变化风险的能力。

  三是在碳中和约束下促进碳价格发现。应围绕碳中和目标,制定具有强约束力的碳排放指标。推动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设计好与碳交易相关的金融产品和交易机制,在碳排放约束下促进市场发现合理的碳价格。

  二、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

  为发挥好金融支持绿色发展的三大功能,应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五大支柱。

  一是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我国在绿色金融标准制定方面走在世界前列,但相关标准仍需在国内逐步统一,与国际逐步接轨。可先行试用绿色金融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进绿色金融规范发展,为在全国推动实施银行可操作、企业得 实惠的绿色金融标准积累宝贵经验。

  二是完善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要求。逐步建立金融机构气候和环境信息 披露制度,引导社会投资向绿色低碳等环境友好型企业倾斜。

  三是构建政策激励约束体系。定期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业绩评价。研究绿色资产和棕色资产差异化设置风险权重的可行性。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领域的信贷支持。

  四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截至 2020 年三季度末,我国本外币绿色贷款余额已经超过 11 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一。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创新产品工具、提高定价合理性、加强环境风险管理等手段,继续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等产品,建设碳市场,发展碳期货

  五是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继续在 G20、央行与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网络 (NGFS)、“一带一路”等多边框架和中欧、中英、中法等双边框架下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围绕绿色金融发展三大功能、五大支柱,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和激励约束机制,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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