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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绿债市场短板 壮大绿色股权市场规模 绿色直接融资方兴未艾
  • 作者:金融时报,和讯财经
  • 发布时间:2021-04-09 10: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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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绿色金融已初具规模,但在结构上仍以间接融资为主,实现碳中和目标带来的巨大绿色低碳投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有效满足。因此,大力发展包括债券市场和股权市场在内的绿色直接融资,是推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那么,在推动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征程中,我国绿色债券市场还存在哪些短板,该如何补齐?在股权投资方面,如何有序引导资本转向碳中和领域?在绿色发展路径下,证券、基金期货等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带着上述问题,《金融时报》记者采访了中金研究院经济学家周子彭。

  《金融时报》记者:请问我国绿色直接融资的发展现状如何?

  周子彭:截至2020年年末,人民银行公布我国绿色融资规模在13万亿元左右,其中,绿色信贷余额近12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约为8132亿元。我国绿色股权规模较小,在PE/VC股权投资、绿色IPO和绿色企业再融资方面均处于起步阶段,2018年至2019年,我国绿色股权年均投资规模为424亿元。

  根据上市企业的融资结构,绿色融资中股权融资的合理比例应为30%左右,债券融资应为10%左右,这与我国当前绿色金融“偏科”严重的现状不符,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当前绿色直接融资发展还不充分,部分绿色投资需求存在错配或者被抑制的问题。

  《金融时报》记者:在绿色债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我国绿色债券市场体系还存在哪些短板?该如何补齐?

  周子彭:我国绿色债券在市场广度、深度、投资氛围、信息披露、基础设施、政策鼓励等方面与境外相比尚有不足,基础设施和政策制度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

  首先,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标准存在一定差异;其次,从发行端来看,虽然我国监管机构出台过相关鼓励措施,比如优化审批流程、鼓励中介机构参与、地方政府给予贴息等,但是从发行成本来看,与普通债券相比并无明显优势;最后,从投资端来看,近几年出台的政策多为指导意见,实质性的优惠政策较少。

  要解决上述存在的短板,在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需要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绿色标准,并适当引入国际第三方评估机构,鼓励发展创新绿色债券指数、ETF等产品,制定发行人和投资方绿色信息披露制度和标准,严格规范相关披露准则;在债券发行方面,监管机构应该进一步简化绿色债券审批流程,除了给予发行人补贴外,也要注重投资端的绿色理念培育;在绿色债券投资方面,或可效仿欧洲绿色债券发展初期时的政策,出台诸如税收减免等直接补贴政策以及在监管指标方面出台一些优惠政策,给予投资者更多支持;此外,政府也应设立绿色债券投资基金,对市场化机构设立绿色投资基金/资管产品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金融时报》记者:绿色产品投资、责任投资、ESG投资风向正逐步形成。但相较于绿色债券,我国绿色股权市场规模仍较小。在股权投资方面,如何有序引导资本转向碳中和领域?

  周子彭:当前,绿色企业在IPO、再融资时优惠条件较少,且绿色企业本身存在的外部性、技术研发期限较长,以及满足先行的股权融资门槛难度相对较大等问题,都会阻碍企业的绿色股权融资。从政策层面上,应该考虑放宽绿色企业上市及再融资门槛,助力绿色企业发展。比如,探索建立“绿色板”和绿色企业主板上市绿色通道;精简主板、科创板绿色企业再融资发行条件;探索优化新三板绿色企业分层及转板机制等。

  此外,PE/VC机构在投资的过程中,往往面临募资难、长期资金不足、信息不对称、流动性不足、收益率低等问题,从而导致其不愿自发地去投向绿色企业。要使股权资金流向碳中和领域,就要解决这些问题。具体措施包括,下调绿色PE/VC机构的合格投资者门槛、引导长期资金流向绿色PE/VC机构、政府作为LP直接出资、优先为绿色PE/VC机构开展PE二级市场试点等,还包括直接为满足考核评级的绿色PE/VC机构提供政策激励等,以引导机构资金流向绿色企业。

  最后,公众的绿色投资意识相对不足也会阻碍我国绿色股权市场发展。因此,需要完善投资者教育,制定绿色项目参与度考核,推动公众资金及产业资本自发投入绿色产业。比如,建立绿色企业信息披露平台,降低公众绿色投资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联合第三方机构,搭建绿色研究平台,推动公众投资者教育,将金融机构ESG项目参与度纳入考核,并给予针对性激励;推动金融中介积极参与绿色项目及培育绿色企业等。

  《金融时报》记者:助力实现“30·60”目标,离不开金融中介机构发挥关键引导和服务作用。在绿色发展路径下,证券、基金、期货等国内金融机构面临哪些机遇与挑战?

  周子彭:为实现“30·60”目标,按2020年价格估算,中国绿色投资需求将达140万亿元,其中直接融资需求近60万亿元。庞大的投资需求在为证券、基金、期货等国内金融机构提供空前业务机会的同时,也使得金融机构在发展绿色金融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包括绿色投资供给与需求匹配度不高、绿色金融基础设施有待完善、金融机构引导意识不足等。

  目前,在我国绿色投资中占据较大比重的是与交通相关的基础设施领域,这与绿色发展路径上电力领域投资需求缺口大并不匹配,说明金融机构还未能充分发挥调节绿色投资需求和供给的作用。同时,国内绿色标准、信息披露、碳交易市场等基础设施还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也对绿色金融的发展形成了一定阻碍。

  此外,上述金融机构的绿色投资参与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019年的调查,我国仅有16%的会员金融机构开展了ESG或绿色投资,明显低于欧洲超过50%以及加拿大超过75%的参与比例。

  《金融时报》记者:建设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在您看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与绿色金融工具,如碳中和债券等,是否能实现有效连接?该如何实现?

  周子彭:碳排放权交易和其他绿色金融工具可以且应该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两者在绿色低碳发展中扮演着相辅相成的角色。实现碳中和目标面临着两个问题,一是需要支付多少成本;二是应该由谁来支付这些成本。市场化为解决上述问题提供了一种可能,但存在有效的定价机制是前提。

  碳排放权交易为碳排放权提供了一个定价机制,但这个机制能否有效运行还取决于市场交易的流动性是否充裕以及交易信息是否充分等。发展与碳排放权紧密结合的绿色金融工具可以让碳交易市场的定价机制更为有效,从而吸引更多的绿色金融工具参与,并形成良性循环。比如,发行与碳排放权挂钩的绿色债券,不仅可以为碳交易市场提供更充裕的流动性,还可以通过与不同市场的连接来帮助碳交易市场信息充分暴露,从而提高碳交易市场的运行效率。

  要将碳交易市场与其他金融工具更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一方面需要金融机构充分参与到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去,提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的专业性,寻找绿色金融工具的创新点;另一方面也需要监管机构吸收海外的先进经验,完善绿色信息披露、绿色标准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绿色金融创新,同时,加大宏观审慎监管,预防“物理风险”“转型风险”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

作者: 张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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